【業務介紹】
國內信用證是指我行在國內貿易中應進口商申請開出的,憑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對出口商付款的付款承諾。除國內信用證開立外,我行還向客戶提供國內信用證通知和審單/議付服務。
【業務特點】
可以根據客戶需求敘做多項融資業務,滿足客戶國內貿易結算及融資需求。
【業務流程】
國內信用證開立:客戶需要在我行有授信額度,保證金比例不低于20%。
1、進口商提交《開證申請書》,我行經審核后憑保證金或占用授信額度開出信用證;
2、出口商收到信用證通知后,通知行可應出口商需求敘做打包貸款融資服務;
3、出口商根據信用證條款發貨并提交相關單據,交單行將單據寄往開證行要求付款,同時可應出口商需求敘做出口商議付或押匯,提供融資服務;
4、開證行收到單據后,經審核無誤向出口商付款,同時可應進口商需求敘做國內信用證代付。